(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0.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8.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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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 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2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房屋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绿化工程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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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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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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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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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除外)施工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 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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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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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2.3.3(7) | 其他 | / | ||||||||||||||||||||||||||||||||
(1)价格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注:
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0分钟),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
2、定标时间另行通知。定标方法备注:
1)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定标资料应按要求放入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6、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7、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20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9.8异议渠道: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卢军;电话:025-86111302;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29号。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南京润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巧芸,电话:025-52707363;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中科路7号垠坤STAR科创中心601B。网上受理方式: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润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29号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 |
| 联系人: | 卢军 | 联系人: | 李巧芸 |
| 电话: | 025-86111302 | 电话: | 025-527073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