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本工程建设规模24441.09㎡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3733.92 (万元)
2.3本工程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49号院2号楼、6号楼、7号楼、12号楼、13号楼、15号楼、20号楼、平房1、平房8-11、平房14、平房18、平房19,涉及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综合改造、屋面防水改造、楼内给排水管线改造、楼道清洗粉刷、公共区域照明线路改造规整、楼梯等公共部位修缮、空调外机规整、室外监控路线规整、安防消防设施完善、公共门窗更换等的;(1)工程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2)工程监理服务。
2.5其他
3.2 本工程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2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当前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招 标 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3层二区317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1号1幢二层南区 |
| 联 系 人:王工 | 联 系 人:张文锐 |
| 电话:010-88194042 | 电话:15910600107 |
| 传真:010-88193999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王建龙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10-68207545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88194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