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10870.48平方米合同估算价948.7701(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2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包括后永康胡同6号院16号楼、18号楼、15号楼,朝阳门内大街甲190号院1号楼、5号楼节能综合改造、院内老旧综合管网、管线改造、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另包含后永康胡同6号院16号楼、18号楼抗震加固)、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其他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1)“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投标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外地来京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获取招标文件。 说明:为便于投标人信息登记,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2 本工程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 (6)本招标文件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情况予以评定; 特别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本项目将 公开 以下资料: A、方案设计文件; B、初步设计文件。 说明:同本招标文件公开的为上述资料的现阶段主要内容,其余资料将同招标文件全部公开。 因此,本项目接受方案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提出投标申请。(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本项目将公开以下资料: A、方案设计文件; B、初步设计文件。 说明:同本招标文件公开的为上述资料的现阶段主要内容,其余资料将同招标文件全部公开。 因此,本项目接受方案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招 标 人: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401、402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16号 |
| 联 系 人:于海军 | 联 系 人:胡俊鹏 |
| 电话:13501251001 | 电话:13810567911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于海军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501251001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82228925 |







